以前听过一个关于不同地域的人当街发生冲突的笑话,说两个苏州人,在大街上发生了碰撞,两个人互怼半小时,却谁也不动手;而同样的情景,换成两个东北人,二话不说直接动手。这当然是一种夸张,不过,从某个角度来说,会吵架的人心理相对更健康。

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,每个人在面对让自己产生痛苦和焦虑的情境时,会采用不同的行为模式来应对,而决定采用何种行为模式是由我们的潜意识决定的。也就是说,当别人冲撞了我们,有人假装没看到,有人直接上去一巴掌,也有人立刻破口大骂,还有人开始讲道理;如果事后回想来,我们可能会对当时的行为做很多合理的解释,但在事情发生的时候,我相信我们脑子里并没有那些理性的解释,就是全凭自己的第一反应,这些不同的第一反应就是取决于我们的内在心理结构,我们甚至意识不到是如何发生的。

那为什么说会吵架的人心理更健康?我们知道人区别于动物在于我们有语言、情感和思维,我们会探索和表达自己,一般正常情景下,我们大部分人可以顺畅的用语言表达我们的情绪和感受。可是,在发生冲突时,往往给我们带来压力、痛苦和焦虑等,在这些刺激下,我们会采用应激行为模式,跟平日的行为模式会有差别。从大的方面来看,这些行为模式往往会分成两大类,一种是使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这些感受,另一种是不使用语言直接用行动来表达。

我们先来看,使用语言表达的人,这样的人首先能分辨出自己的情绪感受,这就需要对自己情绪有敏感,能分辨自己情绪的人,容易选择用语言表达出来,“你这么做我很伤心”,“你刚才这么说我,让我很生气”,“你的做法让我很郁闷”等等这些。会吵架并不是只会多少攻击性的语言,而是能准确告诉对方自己因为对方的行为而产生的心理感受,这是一种健康的表达方式,当用这种表达方式时,会将双方的情绪稳定在成熟的对话水平,避免事态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
而选择用行动来表达的人,大部分是不了解自己的情绪,至少是不能准确识别,他们只觉得自己很不舒服,可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舒服,但又要缓解这种不舒服,于是采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,就是用行动攻击别人。这样的模式,我们往往称之为付诸行动,也就是不说不表达直接用行动表示,这些行为可以是直接针对带来痛苦的对象,也可能转移到其他目标身上,比如夫妻两吵架,丈夫一直沉默,当妻子越说越激动,刺到丈夫的痛点时,丈夫一把抓起桌上的被子摔在地上,这就是一种付诸行动。付诸行动可以让自己内心高涨的情绪得到疏泄,只是这种疏泄无异于饮鸠止渴,攻击完成之后,更多的会感觉到内心的空虚和无所适从。

当然,还有一种方式,是介于两者之间,不能表达自己的感受,但也不会直接动手,往往会采用语言来攻击对方,这也是一种攻击行为,这种攻击行为比直接动手稍好些,但也是一种相对不成熟的应对方式。

那么如何做到会吵架?当感觉到不舒服时,学着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,我为什么不舒服?对方做了什么让我不舒服?这个不舒服是愤怒、悲伤还是羞耻?我为什么很想摔东西或者打人?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,学会跟自己在一起,跟自己的情绪在一起,而不是莽莽撞撞的冲出去。

当然,我知道说再多道理呵知识并没有多大用处,如果那么容易改变自己,还要心理咨询干嘛。所以,欢迎持续关注我们,至少可以让你能多看清一些自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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